PAE(Patent Assertion Entity,專利主張實體)是指持有專利但未實際生產或銷售產品或服務的公司或個人,主要以訴訟為生,透過發起專利侵權訴訟以獲得賠償金或專利授權費用。因此PAE有時被批評為「專利蟑螂」。
「License on Transfer」(LOT)是一種專利保護機制,旨在降低成員受專利蟑螂提起專利訴訟的風險。以下針對「抗蟑大聯盟」—LOT Network作介紹。
PAE提起專利訴訟所造成的風險
在美國的高科技專利訴訟中,87%的訴訟是由PAE提起的,應訴成本平均落於70萬到400萬美元之間。
另外,由於PAE通常沒有自己的產品,被告公司能夠使用的應訴手段較為有限,只有不侵權抗辯與專利無效抗辯,而不能使用反訴或商業上的交換條件作為談判籌碼。因此,相對於商業競爭對手提起的專利訴訟,多數公司更希望避免被PAE提起的專利訴訟。

有些文章的用語是:LOT Network避免「NPE」訴訟騷擾。
NPE(Non-Practicing Entity,非實施專利實體)是指不會以製造、販售、進口等方式實施專利技術的實體,包括大學和研究機構。然而,大學和研究機構的主要收入來源並不是透過發起專利侵權訴訟以獲得賠償金或專利授權費用,且,LOT Network也已經有大學加入作為會員。因此,使用PAE(Patent Assertion Entity,專利主張實體)這個詞會更加貼切。
LOT Network運作機制
少部分PAE的專利是由自己通過研發、提交專利申請而獲得,但大部分PAE是通過收購來取得專利,並以此興訟以獲得賠償金或專利授權費用。
LOT Network的運作機制是,當其中一個會員將專利權轉讓給PAE時,專利會同時授權給其他會員,使其他會員被授予訴訟豁免權,PAE無法用該專利控告其他LOT Network會員專利侵權。
此外,LOT Network僅針對NPE訴訟提供防禦性免疫,專利的其他運營方式不會因加入LOT Network而受影響,會員仍可自由出售或轉讓專利、參與專利池、授權專利,甚至是對其他會員提起專利訴訟。
LOT Network會費與成員
LOT Network的年費依會員的年營收分級距收費,最高為2萬美元。此外,儘管LOT Network的成立宗旨是為了降低會員被PAE起訴專利侵權的風險,但對於會員資格並無限制,即使是沒有製造、銷售產品的學研單位或個人,也都可以加入。

LOT Network是由Google於2014年所發起的,截至2023年底,全球已有超過4000個公司成員,涵蓋了19%的美國專利。這些成員包括IBM、Meta、Microsoft和騰訊等知名企業,台灣的公司會員則有仁寶。

參加LOT Network的考量
- 專利風險管理,降低被PAE訴訟騷擾的風險
LOT Network的宗旨是幫助會員降低被PAE訴訟騷擾的風險,因此加入LOT Network可作為專利風險管理策略的一部分,幫助企業減少訴訟成本和時間。 - 以低成本取得保障
LOT Network的會員費用根據營收繳納,最高一年僅需2萬美元,相較於應訴費用低了許多,是以低成本取得保障的方法之一。 - 取得專利授權,擴展專利組合影響力
LOT Network涵蓋數百萬項專利,會員的專利一旦轉讓給PAE後,其他會員可無償獲得該專利的全球範圍內授權,相當於增強自身的專利組合影響力。
不參加LOT Network的考量
詢問某台灣公司(台灣員工人數超過10,000人,全球員工超過80,000人)的智權主管,不參加LOT Network的考量:
- 降低專利交易的機會與交易金額
雖然LOT Network針對防止被PAE騷擾的機制,不影響對一般企業(非PAE)行使專利權,但仍會被認為實質權益「不完整」,影響專利交易上的機會與金額。因此對於以提升專利運營為目標的公司而言,加入LOT Network不會是最優先的選擇
(1) 降低專利賣給PAE的機會
PAE即使購買了相關專利,也不能用來告LOT Network的成員,因此加入LOT Network後,會大幅降低將專利賣給PAE作為專利運營的機會。
(2) 降低專利轉讓/授權給一般企業(非PAE)的機會或金額
專利的買家即使是一般企業,無論買家本身是否為LOT Network會員,之後如果要再賣出同件專利,也會因LOT Netwodrk而降低專利賣給PAE的機會。即使買家無意轉賣給PAE,也可能會以此為由要求降低專利買賣價金。 - 加入LOT Network不能完全免除PAE的訴訟騷擾
LOT Network只能避免會員的專利落入PAE手中後,PAE所發動的專利訴訟,但無法避免PAE以其他來源的專利或是自己申請的專利,發起專利侵權訴訟。
因此,對於企業內的智權人員而言,需要確認LOT Network會員中有無同類別的公司、評估加入與不加入LOT Network面對PAE的訴訟風險(例如,如果同領域的公司不太常被PAE起訴,或是主要的訴訟提起者是競爭對手,那麼加入LOT Network的意義就不太大),以及傳達正確觀念,避免努力說服高層主管加入LOT Network會員後,卻又面臨PAE訴訟時所受到的內部究責。 - 面對PAE訴訟未必是件壞事
面對PAE訴訟對於公司(或是更細地說,對於智權部門)未必是件壞事,理由主要有二:
(1) 作為面對訴訟的練兵
PAE訴訟的訴求單一,即為金錢;而競爭對手提訴訟的訴求則多元,可能是要錢、要把公司趕出市場、要搶訂單…等等。因此,以PAE的訴訟作為檢視公司內的相關部門(智權、法務、研發、業務等)對訴訟的準備。
(2) 讓管理高層正視智權的重要性
藉由專利侵權訴訟的威脅,讓公司的管理高層了解智權的重要性,以及公司內部推動智權教育訓練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