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一講】專利是什麼?有很重要嗎? 一文中,已經說明了什麼是專利、要專利可以做什麼。
看完這篇文章,你將學到:
- 專利的種類有三種,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
- 在判斷自己的改良創新是適合用什麼種類的專利作保護時,可以從區別改良創新是「技術上」還是「外觀上」、申請專利的目的作考量。
專利有哪些類別?
專利的種類會因各國的規定而有所不同,臺灣目前專利類別分為三種: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和設計專利。
發明專利
發明是指利用自然界中固有的規律所產生之技術思想的創作,能產生功效、解決現有技術的問題,並且達成所預期的發明目的。
申請專利的發明需要具有技術性,因此不具有技術性,例如單純的發現、科學原理、單純的資訊揭示、單純之美術創作等, 都不符合發明的定義。
發明專利標的分為「物」的發明及「方法」的發明兩種。物的發明又可以分為「物品」的發明與「物質」的發明,「物品」的發明其實很好理解,生活中可見的各種型態的物品都可以歸類於物品的發明;物質的發明則是例如:新合成的化合物、新的材料、新藥等;方法的發明包含物的製造方法、處理物的技術方法、物的新用途等。
新型專利
申請專利的新型也是利用自然界中固有的規律所產生之技術思想,必須具有技術性,而與發明不同的是:新型只能應用於實體的物品上,表現於物品的形狀、結構或組合,換言之,新型專利是保護「物品」的改良創新。
設計專利
發明專利和新型專利都是保護「技術」,而設計專利所保護的是「視覺上的創作」,包含物品的形狀、花紋、色彩,例如車子的形狀、輪胎上的花紋等。
由於設計專利是對視覺訴求進行保護,且專利的本質是促進產業進步,因此單純因為功能而造成的外觀造型(例如:螺釘與螺帽相匹配的螺牙),以及無法供有產業利用的純藝術創作,都會被排除被設計專利的保護範圍。
| 比對表 | 發明專利 | 新型專利 | 設計專利 |
|---|---|---|---|
| 改良創新 | 方法的技術改良創新 物的技術改良創新 | 物品的技術改良創新 | 物品的外觀改良創新 |
| 保護標的 | 物、方法 | 物 | 物 |
| 保護期限 | 20年 | 10年 | 15年 |
| 審查方式 | 實體審查 | 形式審查 | 實體審查 |
| 取得專利所需時間 | 約兩年 | 約半年 | 約一年 |
| 專利申請成本 | 高 | 低 | 低 |
如何判斷適合申請哪類專利?
在判斷自己的改良創新適合用哪一種專利保護之前,要先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對於重要的產品創新,實務上會藉由多個專利分別對不同的改良創新作保護,以達到對產品作完善的保護。
因此,以下僅是從大方向介紹如何選擇合適的專利類別。如果已經有具體的改良創新要申請專利,還是比較建議要依個案與專利師/專利顧問討論如何作專利佈局。

首先 ,先判斷自己的改良創新,究竟是屬於「物品外觀上」的改良創新,還是「技術上」的改良創新。如果是「物品外觀上」的改良創新,就是用設計專利進行保護;如果是「物技術上」的改良創新,則進一步於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之間作選擇。
申請專利不一定要應用於產品上,不過如果是要申請設計專利的話,還是建議要應用於產品上的外觀,再作專利申請。在【第一講】專利是什麼?有很重要嗎? 一文中,雖然有說到取得專利的好處,但因為設計專利是保護物品的外觀,而外觀變化萬千,其他人較容易進行迴避設計,且設計專利的運營在實務上的數量(無論是將專利權出售還是將專利權授權他人賺取授權金),皆遠少於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基此,如果外觀沒有應用於自己的產品上,申請設計專利實在時沒有什麼必要性。(如果大家有不同的看法,歡迎留言交流~)
| 取得專利的好處 | 如果外觀沒有應用於產品上,不建議申請設計專利的原因 |
|---|---|
| 排除他人使用專利保護的外觀 | 如果設計專利有應用於自己產品上,可以排除競爭對手的產品使用同一外觀,避免自己努力經營行銷所吸引來的消費者被競爭對手瓜分; 如果設計專利沒有應用於自己產品上,由於物品外觀較容易進行迴避設計,且其他廠商沒有誘因要使用設計專利所保護的外觀。 |
| 取得商業上的隱形優勢 | (因為沒有應用於自己的產品,因此不存在增加市場份額) |
| 將專利權作為商業經營的標的物 | 實務上鮮少有設計專利成功運營的案例 |
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的保護範圍有一部分是重疊的,在保護範圍沒有不重疊的部分,例如:方法的改良創新、物質的改良創新,則沒有懸念,只能有發明專利進行申請保護。
而「物品的改良創新」是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的保護範疇重疊之處,可以依照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的特性選擇適合自己的申請類別。如果自己的改良創新是應用在生命週期比較短、疊代更新快的產品上,適合選擇可以比較快獲得保護的新型專利,避免發明專利經過漫長的審查歷程獲證後,卻發現市場風口已經改變;而如果自己的改良創新是應用的產品疊代更新速度慢,且後續的技術更新通常是建立在前代的技術基礎上,則較適合專利保護時效長的發明專利。
此外,基於什麼目的申請專利也會用於評估要申請發明專利還是新型專利的重要考量因素,例如:如果是基於吸引投資人的目的而申請專利,那麼有經過實體審查的發明專利會相較於新型專利更有利說服投資人;如果只是對於產品做了小小的改良,希望通過申請專利博取消費者的注意,那麼不需要進行實體審查的新型專利則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實在不知道應該要選擇發明專利還是新型專利進行申請的話,也可以二者同時申請(也就是所謂的「一案兩請」),單一一個改良創新同時申請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如此一來,既保留了新型專利可以快速獲得獲證的優點,讓自己的改良創新早點受到專利保護,還可以同時擁有發明專利的較長的專利保護時間。
